这本书总算有个完美的结尾,这本书的结尾说实在的,我觉得比女同学荒岛的结尾要好。 因为女同学荒岛那本开头的几十万字太难写了,所以写那本的时候,非常的疲惫,而且当时是第一本两百万字的书,所以当时驾驭的能力还是有点弱,所以当时都在拼命的写,那本书比这本书要疲惫很多。 不过这本书也很累,写书这玩意,别人看起来很轻松,但是实际写起来却一点也不容易。 因为要填坑,要前后呼应,还要有伏笔,还要有人物的设置什么的…… 写书费的是精血,这玩意真的有点累,尤其是长时间的高度作业,因为每天都要写八千字,每天都要有新的剧情…… 大家可以想一下,写八百字作文都得抓耳挠腮很长时间,别说是写几百万字的小说了,而且每天都要坚持和稳定的更新。 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穿越成了光明神,从此开启招收信徒,发展神国,称王称霸,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...
千万年前,李七夜栽下一株翠竹。八百万年前,李七夜养了一条鲤鱼。五百万年前,李七夜收养一个小女孩。今天,李七夜一觉醒来,翠竹修练成神灵,鲤鱼化作金龙,小女孩成为九界女帝。这是一个养成的故事,一个不死的人族小子养成了妖神养成了仙兽养成了女帝的故事。...
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,留下一百零二块钱,然后逃之夭夭。什么?这个男人,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?一场豪赌,她被作为赌注,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。慕迟曜是这...
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,风光无限。无他,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,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,也只能忍着。 宁芝笑着二殿下,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?输了,我嫁给你。若是赢了么,不仅是我主天下,连二殿下的人,心,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,如何? 裴珩嗤之以鼻,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?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?他还能输了不成?总要叫她知道厉害!...